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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本科阶段完成的、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创新实践成果。成果形式和要求应符合《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武大本字[2019]29)(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

二、申报说明

1.2023年及以前获得的创新实践成果,请务必参加此次认定。2024年以后的成果将按照新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创新学分申报、认定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管理/创新学分申报中完成,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3.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认定办法文件,特别提醒:

1)成果类型:请按照认定办法选择正确的成果类型,否则会影响评审、认定。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均属于学科竞赛类成果。

2)请务必上传真实、有效的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供评审参考。

3学科竞赛类成果只认可学校认定的赛事,填报的各项信息以学校奖项发文为准(见附件3)。

三、评审说明

1.评审组织: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成果类、科研成果类、发明创造类、创业类、学科竞赛类等类别成果的评审工作。

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文艺体育类、社会实践及其他类别成果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各类成果根据认定办法进行评审、认定。

3.学科竞赛类成果以审核为主。2022/2023年度奖项信息以学校发文为准,系统中已录入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建议分值,供审核参考。请特别注意不同年份参加同一赛事等多次申报情况的审核,具体评审注意事项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

2024115-22日,学生登录系统申报。

2024124日前,各单位完成成果类型审核。

202431日前,各单位完成评审认定工作。

20243月上旬,学校公示、发文。

五、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谢老师,电话:68755986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2.创新学分申报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3.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信息表(2022-2023年)

     4.创新学分评审注意事项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115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武大本字〔2019〕29号.pdf
附件【附件2.创新学分申报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附件3.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信息表(2022-2023年).xls
附件【附件4.创新学分评审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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