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本科阶段完成的、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创新实践成果。成果形式和要求应符合《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武大本字[2019]29号)(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
二、申报说明
1.2023年及以前获得的创新实践成果,请务必参加此次认定。2024年以后的成果将按照新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创新学分申报、认定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管理/创新学分申报”中完成,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3.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认定办法文件,特别提醒:
(1)成果类型:请按照认定办法选择正确的成果类型,否则会影响评审、认定。“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均属于“学科竞赛类”成果。
(2)请务必上传真实、有效的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供评审参考。
(3)“学科竞赛类成果”只认可学校认定的赛事,填报的各项信息以学校奖项发文为准(见附件3)。
三、评审说明
1.评审组织: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成果类、科研成果类、发明创造类、创业类、学科竞赛类等类别成果的评审工作。
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文艺体育类、社会实践及其他类别成果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各类成果根据认定办法进行评审、认定。
3.学科竞赛类成果以审核为主。2022/2023年度奖项信息以学校发文为准,系统中已录入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建议分值,供审核参考。请特别注意不同年份参加同一赛事等多次申报情况的审核,具体评审注意事项见附件4。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5-22日,学生登录系统申报。
2024年1月24日前,各单位完成成果类型审核。
2024年3月1日前,各单位完成评审认定工作。
2024年3月上旬,学校公示、发文。
五、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谢老师,电话:68755986。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2.创新学分申报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3.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信息表(2022-2023年)
4.创新学分评审注意事项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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