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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不及格,如该门课程于下学期初开设重考课头,学生可申请参加重考,重考合格成绩一律以60分计;如未开设相应重考课头,则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应当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再次选修,也可改选其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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