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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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当事先持本人申请及有关证明向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按缓考流程选课并参加下次课程的考核,缓考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记载。
1.学生提交相关证明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2.学生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后,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提交缓考申请。
3.开课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申请。
联系电话:027-6875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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