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描述:
一、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
(一)因伤、病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四、申请休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证明),经学院(系)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审批并办理休学手续。
六、学生因自己联系出国(境)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等原因中断学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院(系)审核同意,本科生院批准后可以保留学籍,累计保留学籍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应当在学校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并离校,已选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系)统一办理撤课或缓考。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得在学校居住,不能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等活动。
十、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初向学校书面申请复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当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其已恢复健康,经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学院(系)同意、本科生院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伪造医院诊断证明者取消学籍;
(二)因精神疾病、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复学心理评估合格后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三)其他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申请复学,经学院(系)同意,本科生院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
(四)复学学生一般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由所在学院(系)提出意见,本科生院批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五)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学籍。
服务流程:
一、下载打印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新)(https://uc.whu.edu.cn/info/1049/9901.htm)并按要求逐项填写。
二、将填好的学籍异动审批表交至院系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三、院系办理撤课或缓考。
四、将经院系审核的学籍异动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因病休、复学需附校医院证明;因服兵役申请保留学籍需附服兵役通知书)交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办理,初审后得到相关通知单和离校手续单。
五、持相关通知单和离校手续单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盖章。(备注: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当年3月31日后原则上不能办理学籍异动。)
六、盖完章的离校手续单需返还至综合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手续办理完成。
相关办理办公室及电话: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68774346
服务描述: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经学生书面申请,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本科生院审核后可以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年的三月份办理有关手续,学籍编入毕业年级。
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为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2年,应当办理注册及有关手续。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年的三月份向学院(系)申请,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本科生院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学籍编入低一年级。
因辅修课程未修完的学生不能延长学习年限。
服务流程:
一、下载打印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新)(https://uc.whu.edu.cn/info/1049/9901.htm)并按要求逐项填写。
二、将填好的学籍异动审批表交至院系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三、院系办理撤课或缓考。
四、将经院系审核的学籍异动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交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办理,初审后得到相关通知单。
五、持相关通知单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备注: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当年3月31日后原则上不能办理学籍异动。)
相关办理办公室及电话: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68774346
服务描述: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在校期间(假期除外)出国(境),逾期两周以上未返校报到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学生按照上述规定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纪律处分。
服务流程:
一、下载打印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自动退学学籍异动审批表(新)(https://uc.whu.edu.cn/info/1049/9903.htm)并按要求逐项填写。
二、将填好的学籍异动审批表交至院系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三、院系办理撤课或缓考。
四、将经院系审核的学籍异动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交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办理,初审后得到退学通知单和离校手续单。
五、持退学通知单和离校手续单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盖章。
六、盖完章的离校手续单需返还至综合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手续办理完成。
相关办理办公室及电话: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6877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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