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1.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二、推荐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见附件1)。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截至2024年1月31日,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人员要求: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此要求为教育部文件新增内容,请各教学单位与申报教师特别注意,做好课程成员调整。我校已获批一流课程名单见附件11,我校教师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其他高校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情况请学院一并审核)。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教学单位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可以合并申报。
6.各教学单位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申报教学单位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学校将立即终止该课程申报推荐资格。
三、其他相关要求
除以上基本要求外,申报一流课程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线上一流课程
①申报课程须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1日。
②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种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的,更换开课平台后不再参加认定。
③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④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⑤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⑥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⑦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2.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①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线下课程充分运用智慧教室、智慧高教平台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④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①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②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③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④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⑤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⑥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课程高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⑦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⑧网络安全责任主体为高校,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⑨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 版)》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⑩“实验空间”将于2024年2月5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申报课程,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
四、推荐方式
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按照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初评、复评的程序进行。各教学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并择优推荐课程,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①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在“武汉大学课程评审系统”(https://kypt.mh.chaoxing.com/)内进行,教师完成系统申报后,由教学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学校。详见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2)。
报送联系人:各教学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教学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4)电子版发至本科生院联系人,以设置教学单位管理员账号。
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教师登录“武汉大学课程评审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后,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见附件4-9)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教学单位须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上盖章),文件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课程名+申报书”。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
提交视频材料: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须提交说课视频和课堂实录视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需提交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由课程团队负责视频拍摄,教学单位对视频进行严格把关。申报教师在“佐证材料”处上传视频材料,文件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课程名+视频类型”。视频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
请注意:申报课程的所有材料提交完毕之后方能进入评审环节,材料缺失的课程不得参与评审。
②教学单位在系统审核完毕后,填写好《武汉大学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0),并将Excel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于2023年12月8日前分课程类别提交至本科生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邮箱。
2.联系人信息
①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联系人:陈苏一(本科生院)
联系电话:68755790(拨全号)
地址: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
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联系人:何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68772415
邮箱:guanli@whu.edu.cn
地址:雅各楼228办公室
③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陈子欣(超星)
联系电话:13476270040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线上一流课程课程申报书
5.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6.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7.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书
8.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
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
10.武汉大学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11.武汉大学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12.“武汉大学课程评审系统”操作指南
1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1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教学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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