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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武汉大学关于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起草工作总结时间:2015-08-27

    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核心价值是促进高校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按照这一工作精神,学校决定在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活动中出台关于“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文件,用以规划指导今后学校本科教育质量管理工作。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为该文件的起草单位。

    527日,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接到起草《武汉大学关于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的任务。质量管理处十分重视,经收集、研读国内有关质量保障体系方面的研究论文和部分高校的实践报道后,起草了第1稿,并在质量管理处内进行了初步研讨。

    529日下午,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组织召开文件初稿讨论会,参会人员包括党政办胡庆方、人事部张业超、教育科学研究院刘亚敏以及本科生院赵菊珊、黄明东、朱俊勇、陈学敏、李晓锋、詹存博等。与会人员针对文件初稿写作思路进行了讨论交流,明确提出了文稿写作风格修改以及将全面质量管理、多元化学生质量评价融入指导思想等修改意见。会后,起草人修改完成了第2稿。

    63日,评建专家傅功成就质量保障体系提出要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质量主体作用,质量管理应由“管”向“导”转变。在吸收该意见以及质量管理处黄明东、陈学敏的意见后,修改完成了第3稿,在文件的指导思想中突出了师生在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612日上午,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再次召开了“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文件研讨会,评建专家组傅功成教授、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彭华以及本科生院黄明东、陈学敏、漆玲玲、李晓锋、董甲庆、李黎、詹存博等参加会议。评建专家傅功成教授重点说明了对质量保障体系内涵的理解,他认为应从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系)、教师、学生、督导等几个层面来完善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彭华院长提出要具体落实反馈机制,包括教师的反馈和学生的反馈;要重视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要做好有计划的教学监督,针对新教师、新开课等关键人员和关键任务实施监控。会后,起草人修改完成了第4稿。

    615日上午,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内部就文件文本进行了讨论,重点研讨了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内容以及主要举措、保障机制部分的标题要点。会后,起草人修改完成了第5稿。

    618日开始,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修改形成第6稿,开始征求学校有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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