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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系“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主题活动——锐意探求“艺术铸魂、以美促创”的高境界——学校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的意见》时间:2015-06-26

    最近,学校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强化艺术“成人”教育与专业成才教育的融通,促进学生的人格健全与全面发展。

    《意见》分为四大版块:明确艺术教育的重要意义;凝练武汉大学艺术教育目标;全面深入推进艺术教育改革实践;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的保障机制。

    《意见》第一部分阐述了艺术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价值:高校艺术教育是现代大学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艺术教育有助于培植创造性思维能力,对于创新型杰出人才、领袖人才的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艺术教育是涵化了感性与理性、开掘创造力之源的“灵商教育”。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最主要形式,更是和谐人性、激发潜能、灵化精神、成就人生美好的“铸魂工程”,兼具怡情益智、葆养身心、立德树人的效能,直接关系到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以美通真,以美养善,以美促创,促使专业、成才教育更好地通达“博雅”、“完人”理想。

    《意见》第二部分确立了全校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即:遵循人才培养和艺术教育规律,以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旨归;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与辐射效应,打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营造一流、和谐的教学文化与校园文化;全面构建具有武汉大学特色和优势的艺术教育体系。

    《意见》第三部分阐述了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工作的主要举措,倡导以优化艺术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艺术类通识教育、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为抓手,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全校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具体涉及以下方面:紧扣艺术教育特点开展教改探索、完善艺术类通识课程体系、构建品牌校园艺术文化活动长效机制、增强专业艺术教育与公共艺术教育的互补互益。

    《意见》第四部分强调大力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校艺术教育的组织领导,巩固与完善艺术教育的保障机制。规划成立“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统筹并整合学校各部门、院系的艺术教育师资和资源,开展艺术类通识课程教学与校园艺术文化活动,进一步优化与落实学生艺术文化素质教育的措施。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艺术素养的多元评价制度,加强艺术教育督导与宣传力度,在校内外为艺术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着眼于开拓艺术教育的新局面,让全校学生受益于艺术教育教学改革,让艺术和艺术教育惠泽广大师生,使《意见》更加兼具学理性、实效性,艺术学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集思广益,凝聚智慧,谋求共识并凸显特色。研究专班协同工作,广泛深入地在校内外开展调研、访谈,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意见》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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