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含)以前入学的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双学位,和外校辅修学位证)翻译件开具。
一、携带所需材料:本人办理:(1)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书发证册(原件);他人代办:(2)委托书原件(需本人签字);(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将材料交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缴纳办理材料所需费用,填写登记表,2-3个工作日后取件。
三、收费标准为翻译费10元仅首次办理收取,制作费每份10元
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6877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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