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转学的条件是什么?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跨学科门类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2.如何转专业?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普通本科生转专业一般按以下办法办理:
1.第一学期末,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学院(系)公布转专业条件、考核办法等;
2.第二学期第一周,学生申请,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学院(系)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拟转入学院(系)教学办公室;
3.第二学期第二周,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报本科生院;
4.第二学期第三周,学校审批。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转专业的条件是什么?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申请。
4.什么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 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的学生;
4.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5.转专业后原专业的成绩、学分能否认证?
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学分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相近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学分转为新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课程转化由学生转入学院(系)负责。
6.转专业名额如何确定?
学校一般不控制各专业学生转出人数,学院(系)不得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学院(系)应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一般为学院新生人数的10%-30%。
7.推免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请查阅《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加分指导意见》和学院推免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