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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纪处分和退学
  发布时间:2021-05-13 | 所属部门:

1.什么情况下给予学籍处分?

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按《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什么情况学生会被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在校期间(假期除外)出国(境),逾期两周以上未返校报到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学生依照上述规定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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