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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修
  发布时间:2021-05-12 | 所属部门:

1.什么是辅修?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鼓励其根据自己的志趣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选修课程。毕业时,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前提下,辅修了另一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满25学分及以上者,可颁发辅修证书;辅修了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50学分及以上者,并完成该专业毕业论文,辅修课程GPA>=2.7,可授予辅修学位。


2.学生报名校内辅修有什么要求?

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课程)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学生攻读辅修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


3.取得辅修学位证有什么条件,是单独的证书吗?

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并且必须获得主修学位、满足各院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才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或者辅修学士学位。

辅修学位不单独发放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4.辅修学位和辅修专业有什么不同?

在完成武汉大学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学生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大本字〔201594号)者,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5.由于其它原因未修完辅修课程,学分怎么计算?

若学生所修学分不足25个学分(或辅修专业证书要求学分),确因困难无法继续修读辅修课程者,可申请退出辅修学习。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系)进行课程转换,已修读的全部课程转为主修,学生不得选择部分课程进行转换。转换后的课程记入成绩档案,参与总学分和GPA计算,原则上不冲抵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是否为跨学院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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