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本字〔2014〕4号
各学院(系):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示范中心辐射作用,加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有效利用学科专业教学资源,切实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同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推进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中心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加强教师教学中心建设与教学过程、专业建设的紧密结合,发展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形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学科专业特色。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在现有国家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建设若干个教师教学发展学科示范中心与教师教学发展学科分中心。
二、建设内容
1. 依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学院专业教师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教师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同步提升;
2. 充分发挥院士、资深教授、各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对学院中青年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教学能力与教学方法培训,加强教学咨询和教学服务;
3. 加强师德师风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教育教学相结合,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 建设教学资源库,提供工具书、教学软件、教学系统、教学示范课程视频等优秀教学资源,为教师教学发展提供便利;
5. 推动建设和开放具有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的优秀课程,供全校教师观摩和学习;
6. 探索建设与学科专业特色相适应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
7. 推动教学改革研究,建设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教学文化;凝练成果,发表高水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教改成果;
8. 将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作为优先建设的内容。
三、遴选流程
采取学院自愿申报和学校整体规划布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遴选。学院在现有建设基础上,提出书面立项申请,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本科生院组织考察评选,择优立项建设。
四、运行与监控
在学校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指导下,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中心独立运行,积极对学院教师开展教学培训与教学咨询,提升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供教学服务,凝练教学成果,探索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学校对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中心实行动态管理。
五、经费管理
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中心建设周期为两年。对于立项建设的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中心,学校和学院共同投入,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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