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本函〔2019〕155号
关于对2016年、2017年“351人才计划”
教学岗位受聘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教研相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10〕46号)和《关于2016年“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6年受聘的12位“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教师(附件1)和2017年受聘的14位“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教师(附件2)按照合同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如下:
一、中期考核
1.考核内容与要求
2017年度受聘教师所在学院(系)须召集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签订合同中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教师进行中期考核。本科生院将参与考核,请学院(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后告知。
2.考核等次标准
依据聘任合同,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1)优秀,聘期内高质量并超额完成岗位任务;(2)合格,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合同第三条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3)不合格,未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第三条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3.考核时间
学院(系)组织中期考核须在2019年12月6日前完成,且考核结果须在本学院(系)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一周。
4.提交材料及要求
各有关学院(系)完成对聘任教师的考核之后,于12月13日前,向本科生院报送《“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中期考核表》(附件3)及教师个人中期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本科生院21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1177664@qq.com。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若受聘教师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则暂停发放受聘教师的教学改革建设经费,并函告人事部停发相应岗位津贴。
二、届满考核
学校将于2019年11月下旬会同设岗单位对2016年受聘的“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教师组织届满考核。
受聘教师须填写《“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届满考核表》(附件4),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对该教师聘任合同岗位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意见。各学院(系)请于11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至41177664@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送至本科生院215办公室。
此外,学校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对各位受聘教师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位受聘教师高度重视,积极准备。
联系人:郭贤星,联系电话:68753841。
附件:1.2016年“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2.2017年“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3.“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中期考核表
4.“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届满考核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