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质量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 所属部门: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启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我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及申报课程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详见附件1)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由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属学院(系)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学院(系)须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和学术性评价,并出具相关意见。资格审查是指学院对申报课程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及推荐意见,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系)行政公章。政治审查是指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及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政治审查意见须由学院(系)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学术性评价是由学院组织学术审查小组对课程的学术性进行评价,学术审查小组不少于3人,可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专业领域专家遴选组成,学术评价意见须由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并加盖学院(系)行政公章。

各学院(系)须于201971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资格审查意见、政治审查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校外评价意见等)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73572458@qq.com

三、审核和推荐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名额为18门。学校将根据学院(系)推荐材料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推荐课程名单。最终推荐课程的负责人须根据文件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于820日起进行网报,并于825日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本科生院南21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73572458@qq.com。本科生院将统一汇总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

联系人:邱超,联系电话:6875457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

附件3: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课程汇总表(2019年)

附件4: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73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