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质量,学校将于2019年6月28日起组织全体本科生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间为第1周—第4周(2019年6月28日—7月21日),评价系统将在6月28日8:00启用, 7月21日22:00关闭。
二、评价组织与方法
评价工作采用课上评价的形式。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请各学院(系)授课教师或助教将学生评价二维码放在课程PPT里,利用最后一节课五分钟的时间督促学生现场扫码评价。
学院(系)管理员可随时查看本学院(系)评价进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系)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1)。学生网上评价方法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和评价要求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同时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将把近三年评价结果在单位排名情况作为依据。
各学院(系)要正确认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广泛宣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的重要意义,确保学生全员独立参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
联系人:王胡红
联系电话:68754570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二维码: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院(系)管理员操作指南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