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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 所属部门:

关于开展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调整和优化我校本科专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结构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武汉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武大教字〔20131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切实做好2022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等文件精神,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面向”,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学校鼓励国家战略发展急需和社会民生急需、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学科交叉相关专业申报,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急需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内专业的学院,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设置《目录》外专业的学院,应邀请该专业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论证小组进行特别论证。

四、对已连续5年不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对不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专业,或者因疏于建设未能提高办学水平和改善办学条件的专业,应及时有效地调整。

五、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增设、调整本科专业申请报告。简要说明申请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包括具备的条件、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情况。申请报告须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二)《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

(三)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四)专业论证小组特别论证报告(仅限《目录》外专业)。

(五)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的合作支持意向书(仅限拟申请设置跨学科专业的学院和单位)。

(六)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请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将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新增/调整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学院名称”,于2022610日前发送至41177664@qq.com;纸质版材料合订(首页签字盖章),一式2份,交至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

联系人:郭贤星,联系电话:68753841

特此通知

附件:1. 基本情况调查表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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