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批“武大通识3.0”课程进行
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通识课程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函〔2021〕30号),为了做好我校通识课程建设规划,加强我校对“武大通识3.0”课程的管理,学校将对第一批“武大通识3.0”课程开展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第一批立项的“武大通识3.0”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采取申请制。课程建设达到合同要求可以申请考核,具体要求如下(需同时满足):
1、完成课程资源库建设,有课程独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珞珈在线平台、学习通APP等方式建课,能为学生提供课程学习资料下载,满足师生互动需求等;
2、课程团队已出版课程配套教材或形成完整的课程讲义;
3、课程团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4、最近一学年核心通识课每学期至少开设一个课头,每学年至少开设两个课头,其中课程负责人至少开设一个课头;一般通识课每学年至少开设一个课头。
三、考核安排
1、达到建设期要求的课程可向所在单位提交考核申请,单位汇总并核实所有课程情况,于10月11日前填写期满考核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
2、本科生院根据各单位汇总情况生成网上平台邀请码;
3、课程组填写《“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于2021年10月20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网址:http://jxps.whu.edu.cn/jxps/view/index.action)提交;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有课程进行考核;
5、核心通识课程现场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课程建设期内达到基本开课要求(详见二、4),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可申请考核等同通过:
(1)获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且课程名称一致;
(2)课程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要求满足国家级一等奖成员、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五、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省级二等奖排名第一),且所获教学成果奖内容与课程紧密相关;
申请等同考核通过的课程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中需说明所获教学成果奖内容与课程的关联处),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本科生院;
2、“武大通识3.0”期满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达到合同要求的课程可在当年申请参与期满考核;未达到合同要求的课程应积极做好课程建设工作,自动进入下一年考核名单;
3、连续三年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将取消立项并停止经费使用,课程不得再面向2018级及以后学生开设。
附件1:2021年“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名单
附件2:期满考核课程信息汇总表
附件3:“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表
附件4:支撑材料说明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