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系)本科
教学状态评估的通知
武大本函﹝2021﹞61号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33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评估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同时为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及形式
本次评估程序分学院(系)自评和专家集中审阅材料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系)自评:学院(系)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照《武汉大学2021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撰写并提交《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自评报告须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专家集中审阅材料:专家根据《学院(系)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及专项调研情况对各学院(系)本科教学情况进行集中审阅,并撰写评估反馈意见。
二、评估时间安排
(一)学院(系)自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系)便可以开始开展自评工作;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对各学院(系)进行专项检查。
(二)11月1日前,请各学院(系)按要求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将签字盖章的本科教学工作报告纸质版(10份)报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lb@whu.edu.cn。联系人:王胡红;联系电话:68755729。
三、评估结果及应用
1.根据对学院(系)提交数据、材料的审阅情况,将评估结果分为A、B、C三个类别。为引导学院(系)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和突出自己的优势,督导专家将根据学院(系)工作报告评选出若干个年度进步奖和工作特色奖。
2.学校鼓励学院(系)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学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3.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结果是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依据,各学院(系)要认真对待,学校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学院(系)年终教学业绩分配和下一年度招生指标调整的重要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2021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2.2021年_____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报告参考模板
本科生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