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为调整和优化我校本科专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结构体系,根据《武汉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武大教字〔2013〕1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增设、调整和建设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系)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精神,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切实做好2021年度本科专业增设、调整和规划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应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申报。同时,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鼓励跨学院(系)合作申报,促进学科交叉。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内专业的学院(系),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由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设置《目录》外专业的学院(系),应邀请该专业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论证小组进行特别论证。
四、对已连续5年不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对不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专业,或者因疏于建设未能提高办学水平和改善办学条件的专业,应及时有效地调整。
五、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系)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增设、调整本科专业申请报告。简要说明申请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包括具备的条件、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情况。申请报告须由学院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
(二)《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1);《目录》外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2)。
(三)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
(四)专业论证小组特别论证报告(仅限《目录》外专业)。
(五)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系)的合作支持意向书(仅限拟申请设置跨学科专业的学院(系)和单位)。
(六)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请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学院(系)将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新增/调整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院系名称”,于2021年4月26日前发送至41177664@qq.com;纸质版材料合订(首页签字盖章),一式2份,交至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
联系人:郭贤星,联系电话:68753841。
特此通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基本情况调查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