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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 所属部门:

武大本函[2019]48

各学院(系):

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即将开始,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

3、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4、由他人代写论文者;

5、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

6、伪造数据者;

7、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的。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工作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管理办法见附件。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设计)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

四、答辩工作要求

各院系应根据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提出要求,学生陈述应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不少于5分钟。

2019届本科生的答辩工作应于201965日以前全部完成。各院系请在答辩开始之前将答辩工作的安排录入系统,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系)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其中答辩评分占总成绩比例不应低于30%,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分项成绩占总成绩的具体比例,各学院(系)根据以上原则自行确定,但同一学院(系)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每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

六、实施方式

现场答辩采取线下完成、线上录入的方式,由答辩秘书整理纸质答辩表决票和答辩评分表(见附件),答辩结束后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其他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请按照操作手册开展(见附件)。

七、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所有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的工作不做归档要求,请务必做好答辩表决票和答辩评分表的纸质归档工作,其他线下完成的工作由各院系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做好归档。

八、武汉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

2019年武汉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等待进一步通知。

 

附件一:管理办法

附件二:答辩表决票、答辩评分表

附件三:操作手册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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