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教务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按时上交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第三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 所属部门:

关于按时上交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及第三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严格成绩管理和成绩核查制度,确保毕业生按时毕业,学生开学选课顺利进行,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第三学期成绩上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从202265日开始至618日结束,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提交成绩,并将签名的成绩登记表送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归档成绩单。根据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要求,为准确报送毕业生学位信息数据,期末考试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为625日。纸质的考试成绩单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整理汇总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存档。

第三学期学习从619日开始至716日结束,第三学期课程和重考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723日,纸质的考试成绩单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整理汇总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存档。各学院应当严格要求档案管理,确保教学档案完整留存。

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成绩单审核归档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55号)的要求做好成绩的提交审核归档工作。未在规定时间上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学校将按照《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1833号)和《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武大教字〔2003209号)文件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2529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