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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 所属部门:

关于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要求,为保证毕业班学生顺利毕业,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现将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时间

相关事项

第一批次:

520日前

各学院完成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及主、辅修学位审核

66日前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6-617

各学院完成证书贴照片工作,并到综合事务服务中心303室为证书盖章

618日以后

毕业典礼以后可以给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发放毕业证;给通过6月份学评会的学生发放学位证。

628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做第一次毕业结算。结算时,提交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审批表和毕业审核方案。

第二批次:

626日前

各学院务必将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教务系统归档,否则将会影响学生学位授予。

627日前

各学院完成在521-626日期间修满培养方案课程学分的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及主、辅修学位审核。

7月上旬

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711日前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通过当月学评会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并发放。

714日前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做第二次毕业结算。结算时,提交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审批表和毕业审核方案。

第三批次:

724日前

各学院务必将第三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教务系统归档,否则将会影响学生学位授予。

725日前

各学院完成在627-724日期间修满培养方案课程学分的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及主、辅修学位审核。

8月上旬

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819日前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通过当月学评会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并发放。

9月开学后一周内

各学院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做第三次毕业结算。结算时,提交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审批表和毕业审核方案,并退回没有达到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结点,提前谋划,保障质量,完备程序,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

 

 

本科生院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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