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报送学士学位评定会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要求,为准确报送数据,确保本学期“学士学位评定会”按时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汇总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至2021年11月25日前已修满所有学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毕业审核的,拟补授学士学位的2021届学生(含辅修学生)名单电子版(材料见附件),于2021年11月25日(周四)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uxjk@whu.edu.cn。如有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还需将纸质版拟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证明材料加盖学院(系)公章后,于2021年11月25日(周四)17点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联系人:陈琎,电话:68752645。
2.主修绩点在2.0以下,辅修绩点在2.7以下,本学期11月25日之前,有处分未解除,又未通过破格程序的学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3.为确保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理由充分,程序严格,请各学院(系)在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的“学院(系)审核意见”栏中写明同意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理由,不得仅注明“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及类似表述,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学士学位评定会准备材料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