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应征入伍士兵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进一步落实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工作,规范我校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等相关流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转专业。学生入学或复学时,由本人申请,经转出学院(系)同意,转入学院(系)考核并同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退役士兵可免修相关课程。学生入学或复学后无需再选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教学秘书通过校外课程替换的形式实现免修。毕业时冲抵培养方案的课程,但不显示在我校成绩单上。
3.退役士兵的学习年限。退役士兵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2年+服兵役年限。
请各学院(系)按照通知内容,做好应征入伍士兵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