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教务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 所属部门: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2013号)文件精神及项目合同书规定,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延期项目、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评审,国家级项目需经学院评审、学校集中答辩评审两个环节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系)评审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报告

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组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成果、结题报告、结题证书信息表并上传结题成果支撑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指导老师审核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报告,并在系统中填写审核结论。

(二)学院(系)组织项目评审

学院(系)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对照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题验收评审细则(见附件3)审核项目结题成果及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评审结果。对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应做延期处理。

完成项目评审后,在系统中导出结题证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548586041@qq.com,纸质版(一院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本科生院南209,命名规则 “学院名称-国创”、“学院名称-校创”,截止日期为2021512日。

二、学校答辩评审

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答辩,各项目组以PPT形式进行展示,答辩时间7分钟,其中PPT陈述5分钟,专家答疑2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项目结题质量,评审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校将从结题优秀项目中遴选项目参加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

三、其他事项

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结题验收,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视为自动终止。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系)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履行合同义务。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2857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结题验收操作流程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细则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421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