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武大本函〔2021〕 54号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 3号,附件1),武汉大学共有20个项目获批立项(附件2)。现将立项项目的管理事宜说明如下。
一、教育部文件精神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管理工作遵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 〔2020〕1号,附件3)执行。请项目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项目所在学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负责人应与相关企业加强联系,按照要求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完成与企业约定的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学院、学校及企业报告。
二、校内管理
1.本科生院为该项目的校内统筹管理单位。项目结题后,本科生院将在校内组织成果交流。
2.该项目的经费性质为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经费使用应符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经费到学校账户后,本科生院将组织.上账、划拨工作。
3.工作联系。请项目负责人加入工作交流群“武大创新创业教育”(QQ群号: 546723649),后续有关通知将通过工作群发布。校内联系人:刘老师,027-68755986。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武汉大学2020年教育部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