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教务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0级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 所属部门:

关于开展2020级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专业分流的通知

工科试验班各代管学院:

为保证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的有机衔接,规范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管理方案,学校对2020级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进行专业分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联合工作小组

成立专业分流联合工作小组,组长由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4个学院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4个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担任,秘书由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和本科教学秘书担任,联合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各项工作。

二、专业分流控制计划数

所有学生直接分流到各本科专业。考虑各专业学科发展和就业规模等因素,经研究,15个专业控制计划数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合计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85

360

自动化

75

动力与机械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5

32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9

金属材料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101

能源化学工程

25

核工程与核技术

25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

147

320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76

农业水利工程

59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3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136

24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52

工程力学

52

三、专业分流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前2周。

四、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1.专业分流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总原则。

2.以学生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必修课GPA为依据,按同分取齐进行专业分流。

3.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综合考虑个人发展目标、兴趣及各专业控制计划数,自主提出专业选择志愿。

4.最终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

五、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提前公示所有学生2020-2021学年第1-2学期必修课GPA(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及排名。

2.为充分保障学生志愿优先,学生须填满15个志愿,并按自然数顺序对15个志愿进行排序。

3.未达控制计划数的专业按照学生第一志愿进行分流:当某专业的第一志愿填报人数不超过控制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所有学生分流到该专业;填报人数超过控制计划数时,根据GPA排名从高到低,以该专业控制计划数为限,按同分取齐原则分流到该专业,该专业分流结束、不再进入后续流程,未满足志愿的学生进入后一流程。

4.剩余未达控制计划数的专业按照学生第二志愿进行分流:当某专业的第二志愿填报人数不超过剩余计划数时,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所有学生分流到该专业;填报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时,根据GPA排名从高到低,以该专业控制计划数为限,按同分取齐原则分流到该专业,该专业分流结束、不再进入后续流程,未满足志愿的学生进入后一流程。

5.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的分流按第一、二志愿的方式进行,直至各志愿使用完毕。

6.不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由专业分流联合工作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剩余计划未满的专业中,确定其专业。

六、其他说明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从其他学院转入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的学生,由该生申请转入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通过后,纳转入学院管理,不参与专业分流,不占专业计划数。

2.国际生、交流生根据入校时的选择进入相应专业学习,不参与专业分流,不占专业计划数。

3.留级学生继续回原专业学习,不参与专业分流,不占专业计划数。

4.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4个学院联合公布结果。


                       本科生院

                                                                      2021323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