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自2015年开始,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个人申报
项目简介及申报指南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附件1)。这批共有346家企业支持建设12350个项目,请申报人注意按照各个子项目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二、 校内管理
1.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协助申报人做好项目的校内备案工作。请各单位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项目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cyxyb@wh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为“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项目-学院名称”。
2.申报书或协议用章管理。若申报书或协议需本科生院或学校签章,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申报书用章,项目负责人可持纸质申报书到创业学院办公室办理。申报书签章处须有学院的意见、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公章。
协议书用章,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学院初审并签章的纸质协议书至创业办,电子协议书至邮箱cyxyb@whu.edu.cn;创业办将分批走协议的法制审核流程。特别提醒,协议用章只受理在申报阶段做了备案的项目。
3.校内补助。为鼓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校将给与立项团队一定的补助。补助流程为:申报阶段,做好备案;获批立项后,按照与企业的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结题后,在校内做项目成果交流;根据项目成果情况拨付补助经费。
4.校内联系。创业学院办公室(本科生院南301室),王老师,电话027-68756866 ,QQ3248912297,邮箱cyxyb@whu.edu.cn。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
2.武汉大学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信息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