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
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武大本函〔2019〕132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创新创业课程和项目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6]3号)、《关于公布2016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和实训项目建设项目的通知》(武大本函[2016]39号)、《关于公布2016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实训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8]46号)文件要求,2016年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建设周期已经完成,现启动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和要求
2016年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均须参加结题验收。主要验收指标为:按照课程项目建设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学效果以及课程建设成果等。具体信息见附件1。
入选“武大通识3.0”第一批的课程须在2018年12月前完成两学年的建设任务。
二、结题验收结果和有关说明
1.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延期结题和不通过。
2.有关说明
完成建设任务,教学效果好、建设成果丰富的课程项目,请积极申报“武大通识3.0”,巩固建设成果。
对于未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课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科生院组织的各类项目。若该课程项目已经入选“武大通识3.0”,可申请“延期结题”,并在2020年7月前完成缺的教学任务,否则将停止拨付“武大通识3.0”剩余经费。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xyb@whu.edu.cn,纸质版经院系审核签章后提交至本科生院南301室。联系人:王老师、冷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6866。
附件:1. 2016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结题验收信息表
2.武汉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