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内设机构主任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本科生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决定在本科生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聘任基本原则
1.坚持学校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2.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在学校规定的职数范围内进行;
3.坚持有利于工作、按需调整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及任职资格
本次选拔任用工作面向本科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2.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三、有关程序
1.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2021年11月30日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占兰,电子版发送至zhanl@whu.edu.cn。
2.资格审查
本科生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面试答辩、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面试答辩的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人。民主推荐范围包括本科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及挂靠单位教职工代表、拟选任职务所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选任职务所在相关单位代表。
4. 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本科生院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组成考察组,组长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担任。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参加考察人员范围包括本科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及挂靠单位教职工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选任职务所在相关单位代表。
6.讨论决定人选
本科生院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任人选,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会议讨论必须有院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时,应首先由考察组介绍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报党委组织部审批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批,由党委组织部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符合任用条件的本科生院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推荐。
2.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875 2636(校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