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科生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任职资格
本次选拔任用工作面向本科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者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担当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组织与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科生院内设机构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任工作。本科生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本科生院院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层副职干部代表、弘毅学堂负责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代表。
三、有关程序
1.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021年10月13日11: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报送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张炜老师,电子版发送至00008293@wh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
本科生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本科生院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如谈话调研推荐人选相对集中,可不进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范围包括本科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主任秘书,弘毅学堂班子成员、全体行政人员、教职工代表。
4.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本科生院党总支和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组成考察组,组长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担任,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人选
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后,已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上报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本科生院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有关材料报送组织部审批,由组织部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符合任用条件的本科生院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推荐。
2.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875 2636(校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