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武汉大学召开2024年第二次教学办公会。武汉大学副校长宋保亮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本科生院副院长姜昕报告了《武汉大学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副处长宋朝阳报告了《武汉大学“科研博士”信息化建设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报告了《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研究生院副院长胡静报告了《武汉大学关于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张栋梁报告了武汉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论文抽检情况。
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单位就提请办公会审议的内容展开深入讨论。
宋保亮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学位评定、“科研博士”信息化建设、学历继续教育等工作,要充分激发学院活力、调动学院积极性,与会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积极落实教学办公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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