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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时间:2024-06-26


各学院:

  为了充分展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更多高校和企业深入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项目专家组)决定启动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校内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申报案例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重点领域及四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模式、质量和内涵,理念先进、合作规范、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案例宣传方式

“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经项目专家组组织遴选后,择优汇编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集》上报教育部。同时收录在项目内刊《产学合作教育研究》中,并将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简称“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项目线上对接展示平台(http://www.chanxuehezuo.com)、项目专家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在2024年项目对接会上进行表彰。

三、案例提交方式

(一)优秀项目案例

1.申报范围: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各类型项目均可申报;已入选历年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可以重新整理材料申报。

2.申报要求:案例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背景、改革思路及举措、项目成果、创新点及成效、应用及推广情况等。详细要求见项目典型案例模版及申报表(附件1)。

3.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案例--学院审核(710日前--本科生院审核、签章(715日前--合作企业审核、签章申报人在项目平台提交材料(730日前)。

(二)学院典型案例

1.申报范围:历年有较多立项项目、且在产教协同工作中有特色做法的学院均可申报。

2.申报要求:案例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整体情况、主要思路、具体举措、成效、应用推广等。详细要求见高校典型案例模版及申报表(附件2)。

3.申报路径:学院申报案例本科生院审核、签章、在项目平台提交。

(三)各学院材料提交

1.710日前,各学院将案例信息表签章扫描件(附件3),连同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sjjx@whu.edu.cn

2.联系人:

项目专家组:李老师,010-58581524,cxhz@moe.edu.cn

校内联系人:蒋老师,027-68755986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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