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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状态评估的通知时间:2024-06-07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完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33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评估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状态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形式包括撰写自评报告、学校检查和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三个方面。

自评报告撰写:各学院在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自评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我评估,深入分析本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提炼教育改革亮点和特色,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撰写并提交本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1),报告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报告应围绕党的领导、质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上一学年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问题整改成效五个方面梳理本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情况、取得的突出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举措及成效,着重围绕《武汉大学2024年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分析说明,字数控制在1.5万字以内,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措施不少于自评部分的三分之一。910日之前请各学院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自评报告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zlb@whu.edu.cn

学校检查:在各学院全面自查自评和整改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检查,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评估流程进行模拟演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汇报、教学档案检查、主要领导访谈、师生座谈等。学校检查将在9月中旬-10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1020日之前按要求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二、评估结果及应用

1.专家根据学院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报告撰写、学校检查情况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档给出评估结果。为引导学院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和突出自己的优势,评估专家将根据学院工作报告评选出若干个工作特色奖。

2.学校鼓励学院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学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3.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状态评估结果是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依据,各学院要认真对待,学校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业绩分配和下一年度招生指标调整的重要参考。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胡红;联系电话:68755729

邮箱:zlb@whu.edu.cn

    附件:

1.2024_____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2.武汉大学2024年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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