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校本科专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结构体系,规范试验班的申报和管理,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决定开展增设与调整、预备案本科专业及试验班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增设与调整
(一)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切实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
(二)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等文件精神,高校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学校鼓励申报国家战略发展急需和社会民生急需、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学科交叉相关专业,为国家输送急需高层次人才。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专业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由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设置《目录》外专业的教学单位,应邀请该专业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论证小组进行特别论证,小组人数一般为7至9人,其中本教学单位的专家、学者不得超过2人。
(四)对已连续5年不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对不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专业,或者因疏于建设未能提高办学水平和改善办学条件的专业,应及时有效地调整。各有关教学单位尤其是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应有清晰的专业发展规划,对于拟撤销专业,应填写相关基本情况(附件1)。
(五)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增设、调整本科专业申请报告。简要说明申请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包括具备的条件、可行性论证等相关情况。申请报告须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2.《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4.专业论证小组特别论证报告(仅限《目录》外专业)。
5.相关学科所在教学单位的合作支持意向书(仅限拟申请设置跨学科专业的教学单位)。
6.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本科专业预备案
(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度起,原则上,申报新增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不进行预备案则次年不可申请新增专业。正式申报时,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设置提前研究的工作机制,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结合教学单位学科专业特色,优化教学单位专业结构,申请预备案本科专业,并给出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意见。
(三)计划于2025年度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预备案,提交新增专业的基本情况(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所属门类及专业类、专业筹建负责人)及新增该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等材料(附件3)。
三、试验班申请
(一)为规范试验班的申报与管理,优化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拟开设试验班的教学单位应提前一年进行试验班申请和培养方案备案,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列入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试验班应从响应国家战略需求和促进拔尖人才培养出发,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基础深厚的优势, 全面展现学科交叉、科教协同等方面的特色,有效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涵育新兴前沿学科专业,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新路。
(三)试验班名称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以“**试验班”命名;相关教学单位应明确试验班所对应的专业、拟招录学生人数及方式,并选取德才兼备的教师作为试验班负责人;各试验班至少应采用“3+X”的培养模式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前3个长学期与学院大类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一致,后续学期课程应体现试验班培养特色;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对试验班的开设进行研讨并提出审定意见。
(四)计划于2025年度招生的新增试验班,应按照要求填写《武汉大学试验班申请表》(附件4)。
四、材料提交
请申请增设和调整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打包,命名为“新增/调整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名称”;申请预备案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填写《武汉大学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申报表》,命名为“预备案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名称”;申请开设试验班的教学单位填写《武汉大学试验班申请表》,命名为“试验班名称-负责人-教学单位名称”,于5月1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177664@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首页签字盖章)交至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
联系人:郭贤星,联系电话:68753841。
附件: 1.基本情况调查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武汉大学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申报表
4.武汉大学试验班申请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4月22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