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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时间:2023-11-13

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教学秘书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武大本字〔2022〕24号)精神,为加强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2023全学年(含第三学期)在岗的本科教学秘书(含非编)。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投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工作,热情服务广大师生。

对于有违反政治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师德师风等行为或本学年发生教学事故的,在资格审查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评内容

考评本科教学秘书全学年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本科招生、本科教学档案管理、本科教学制度建设、本科生学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四、考评程序

(一)个人报名

符合评选条件的本科教学秘书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报名表》,各单位对本科教学秘书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

(二)线上民主测评

各单位组织师生代表完成线上民主测评,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对象对本科教学秘书的工作评价及意见建议。(各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组织本科教学秘书工作对象自行扫描二维码填写)

民主测评要求:

1.院领导班子,须全员参加。

2.教职工代表(含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不含院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规模在100人以下的单位,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名;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教职工代表不少于30名。

3.本科生代表。各单位本科生人数的30%,本科生院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学生名单,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

本科生院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民主测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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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评议推荐

各单位成立本科教学秘书评议工作组,制定推荐规则,参考民主测评结果和教学秘书工作实际,经评议工作组讨论后确定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参评人选。单位参评人数多于1人时,须按照推荐 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各单位可推荐0-2名本科教学秘书参评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按照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武汉大学推荐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四)材料上报

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向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本科生院南313办公室)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uc@whu.edu.cn:

1.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本科教学秘书评议工作组组成、资格审核情况、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

2.《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报名表》,该表由自愿报名参加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本科教学秘书个人填写打印,核对无误后签字,单位集中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参评的本科教学秘书需提交获奖证书、论文等电子版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3.《武汉大学推荐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五)学校评选及结果公示

1.学校成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根据个人报名材料、线上民主测评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等进行评审,产生评优答辩人选。

2.学校组织评优答辩,评优答辩分为现场述职和现场问答环节,评优答辩产生拟获奖人选,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童杰 电话:68752689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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