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组成员切实做好示范课堂建设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本科生院将于2021年9月对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立项的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均属本次检查范围(见附件1)。
二、检查安排
1.示范课堂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包括项目所在单位初评及学校专家组评审两个环节。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见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评。所在单位在申请表“所在单位评审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所在单位须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含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3572458@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提交至本科生院南楼215办公室,联系人:邱超,电话:027-68752927。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检查结果。
三、检查结果
1.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2.检查结果为通过的项目,将后期划拨中期建设经费;不通过的项目将暂停划拨经费,待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再一并划拨剩余经费。
附件1:武汉大学2020年立项示范课堂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武汉大学示范课堂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7月23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