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促进教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学校整合优化了评教指标,同时关注师生使用体验感,进一步完善了评教系统和评教流程,现定于2024年11月3日起组织全体本科生进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本学期评教时间为第9周—第18周(2024年11月3日—2025年1月11日),评价系统将在11月3日8:00启用,2025年1月11日22:00关闭。
二、评教组织与方法
各学院需积极督促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管理员可随时查看本学院评价进度,教师可随时查看学生评教意见,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三、评教结果的运用和评教要求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近三年评价结果在单位排名情况也将作为参考依据。
各学院要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广泛宣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的重要意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确保学生全员独立参评,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
联系人:李园园
联系电话:68754570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院管理员操作指南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教师操作指南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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