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5年本科实习教学计划报送和2024年实习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实习教学计划
1.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武汉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4〕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习教学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学科发展水平的本科实习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计划。
2.请在“教务系统/实习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填报计划。若有新增实习课程,请同步制定实习大纲,并在系统上传。
二、2024年实习工作总结
1.实习总结数据:请全面梳理2024年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在系统中填报实习数据和总结报告。总结数据应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数据一致。
2.实习总结报告:请梳理2024年度实习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意见、建议等,并在系统中填报。
3.基地协议备案:当年新签署的校级实习基地协议,请将双方签印的协议扫描件提交至系统。
三、2024年实习工作量统计
1.指导意见: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指导意见(试行)》(武大本函〔2023〕195)文件精神,从2024年开始,教师参加本科培养方案中有学分/学时的实习课程教学,可折算本科教学工作量。
2.范围:本科培养方案内有学时学分、在2023-2024学年第2、3学期和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展的实习。
3.折算注意事项:请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习教学组织实际,计算每门实习课程的折合总学时,以及每位指导教师的分解学时,填写《**学院2024年实习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表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信息应与教务系统一致。每门实习课程的折合总学时,应与该门课程所有指导教师的分解学时加和一致。
四、其他说明
1.实习教学数据是实习经费划拨、职称评定有关数据审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2.请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实习计划和总结信息填报,并将《**学院2024年实习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husjjx@whu.edu.cn。
3.实习模块操作指南见附件2。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8755986。
附件:1.2024年实习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实习模块操作说明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25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