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要求,为准确报送数据,确保本次学士学位评定会按时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汇总2024年8月6日前(含6日)已修满所有学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完成学位审核的学生名单,包括拟授予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名单(含辅修)、拟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名单(材料见附件)。名单须于2024年8月6日(周二)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uxjk@whu.edu.cn。
2、在8月6日前有学生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主动承认错误、认真悔改,在毕业前没有再次违反考试纪律,且表现优秀,或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审核评议认可,可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学院需将纸质版拟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8月7日(周三)17点前将文件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uxjk@whu.edu.cn,联系人:陈琎,电话:68752645。为确保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理由充分,程序严格,请各学院在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的“学院审核意见”栏中写明同意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理由,不得仅注明“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及类似表述,否则不予受理。
3、主修绩点在2.0以下;辅修绩点在2.7以下;在学期间被行政拘留或构成刑事犯罪的;在学期间受到2次及以上违纪处分的;有符合上述情况任何一条的均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2024年学士学位评定会准备材料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7月26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