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学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规范学分冲抵程序和流程,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武大本字〔2019〕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冲抵要求
创新学分经学院认定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累计冲抵不超过10学分。与专业相关的科研创新及学科竞赛所获创新学分,可冲抵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不能冲抵公共基础选修课程学分和指定选修课程学分。
二、冲抵流程
1、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中选择“创新学分替代申请”,选择“申请”在界面中勾选冲抵课程类型和学分,并写清楚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提交。
2、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冲抵要求的审核通过。具体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创业管理”中进行审核操作。
3、本科生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复核,符合冲抵要求的,复核通过。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通知学生于2024年3月23日前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创新学分冲抵,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24年4月7日前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创新学分冲抵审核工作。
联系人:陈琎;联系电话:68752645。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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