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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时间:2024-03-15

 

各学院:

为保证2024届学生顺利毕业,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现将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方案维护

各学院须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及时检查和维护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年级的培养方案内容。41日后,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内毕业年级培养方案将锁定,届时学院将不能再对系统内培养方案进行修改。

二、毕业生学籍异动

学院须尽早排查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开展学分清查,对于仍在最长学习年限之内但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及时办理下编。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异动于331日截止。

三、毕业生信息核对

为确保毕业信息准确,避免出现毕业生信息缺漏、错误等问题,请各学院从即日起通知每位应届毕业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及学信网核对个人信息。

四、毕业、学位审核主要内容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审核须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毕业最低总学分。

2、修读至少一门第三学期课程。

3、获得至少4学分的跨学院选修课学分。

4、完成至少3学分或者至少48学时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5、主修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0

6、辅修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7

五、毕业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20日前完成毕业生第一批次毕业审核和主辅修学位审核。

521日前,各学院报送参加本学年第一次学士学位评定会的学生名单。

6月初,学校召开本学年第一次学士学位评定会。

624-627日进行第一次毕业结算,各学院提交第一批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颁发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审批表》和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生名单汇总表。

78日前,各学院完成第二批次毕业审核和主辅修学位审核。

79日前,各学院报送参加本学年第二次学士学位评定会的学生名单。

7月中旬,学校召开本学年第二次学士学位评定会。

722-724日,第二次毕业结算,各学院提交第二批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颁发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审批表》和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生名单汇总表。

85日前,各学院完成第三批次毕业审核和主辅修学位审核。

86日,各学院报送参加本学年第三次学士学位评定会的学生名单。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三天,进行最终毕业结算,各学院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培养方案(包括个人培养方案)、第三批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颁发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审批表》和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并在《毕业生文凭学位证书发放情况表》上签字。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港澳台学生根据《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武大港澳台字〔20193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主动承认错误、认真悔改,在毕业前没有再次违反考试纪律,且表现优秀,或在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审核评议认可,学士学位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32020年以前入校的学生,如后续因学校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学院在进行毕业审核时,所用培养方案与2018版培养方案有不同,学院可根据学生修课情况,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后,确定毕业生适用培养方案的版本。

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和时间结点,提前谋划,保障质量,完备程序,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

                                        本科生院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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