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工作精神,武汉大学研究决定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开展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区建设,汇聚国内外高水平师资和优质办学资源开办数学自强班。该班依托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包括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统计学两个方向。这是我校本科拔尖人才培养工作的新举措,旨在培养目标远大、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数学拔尖人才。
一、培养目标
数学自强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培养具有开阔国际视野、宽广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及交叉学科知识、志在基础研究和应用领域潜心钻研且富有科学探索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师资力量
我校数学学科创建于1893年,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卓越学术声誉。130年来薪火相传,一批数学家在我校兴学育才。数学与统计学院现有数学和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学院师资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27人,获批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项。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学院成立国家天元数学中部中心。经国家科技部审批,学院成立湖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经教育部审批,学院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强基计划和拔尖计划数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学校成立数学自强班培养指导委员会,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为自强班育人工作提供学术指导,构建国际化联合培养新模式。
三、培养特色
学校单独制定数学自强班培养方案,凸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院士领衔高水平师资承担课程教学,全程指导学生成长成才。弘扬我校与法国知名高校联合培养数学人才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邀请海外知名学者开设前沿课程。自强班学生专设法语课程,作为第二外语,推荐学生赴法国知名高校研修。配备高水平专家系统指导学生科研训练。实施小班化精细管理,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担任班主任,配置专任教学秘书和专设研修室,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培养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思想素质、学习能力等综合表现,经专家组评估,适时开展分流。大三学年结束后,经学院考核和学校审定,符合学校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者可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不限定去向,校内外均可。
四、招生人数及报名条件
面向全校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公开选拔不超过30名学生。报名条件如下:
1.对数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立志将来从事基础数学、应用数学、统计学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
2.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勤奋钻研,诚实守信,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强,学业深造意愿强烈。
3.高考数学成绩须达到125分以上(满分为150分),或者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4. 须为理科类考生,物理为高考首选或必选科目。
5. 满足学校转专业基本政策,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者不得报名。
五、培养考核及分流补充机制
第一学年末根据学生意向及学业成绩确定具体培养方向,其中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统计学两个方向的学生均不超过15人,两个方向的学生专业分别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在本科第一、二、三学年的每个学期结束后,开展考核分流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予分流:主动申请退出数学自强班者;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者;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满绩为4.0)者;违反校纪校规者。学生可分流至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或者统计学专业。
在本科第一学期结束后因分流产生的空缺,可面向全校择优选拔补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本科第二、三、四学期末分流产生的空缺,可面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择优选拔补充。
六、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武汉大学2023级数学自强班招生选拔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签字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考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等),送至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6:00,咨询电话027—68752958。
2. 笔试环节: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题目与高中数学竞赛题难度相当。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前40名入围面试(如有与第40名同分者,则同分者均进入面试环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笔试合格者不足40人时,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入围人数。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10日,具体安排届时提前通知。
4. 选拔规则:笔试成绩占150分,面试成绩占5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作为选拔综合成绩(满分200分),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 信息咨询:相关考试通知及录取结果通过数学与统计学院官网发布。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务必加入2023级数学自强班招生宣讲QQ群819889599,以免错过后续重要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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