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3〕4号)(参见附件1)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工作。为保证参展项目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历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项目,以结题项目为主,特别优秀的在研项目也可申报。申报人在年会召开期间须为本校在读学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二、时间节点
1.6月23日前,学院提交年会项目推荐表,参见附件2;
2.6月2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反馈推荐结果。
3.6月28日前,学院根据学校推荐结果,依据参会类型督促学生按期、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至E-mail: whusjjx@whu.edu.cn。
三、提交材料
1.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主要提交论文推荐意见表、论文原文查重查新报告,参见附件3。
2.改革成果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优先推荐有实物作品的项目。主要提交项目推荐意见表,参见附件4。
3.创业推介项目,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为主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主要提交项目推荐意见表,参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我校推荐项目需参与年会专家组遴选,参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参见附件6),项目获得全国年会参展资格后,学校再根据教育部要求另行通知。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已被纳入学校认定赛事。参与年会推荐、入围和获奖项目,纳入当年绩效考核和学院目标考核,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参与。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285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第十六届全国大创年会遴选项目信息汇总表
3.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4.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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