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学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规范学分冲抵程序和流程,根据《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武大本字〔2019〕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冲抵要求
创新学分经学院认定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或实践课程的学分,与专业相关的科研创新及学科竞赛所获创新学分,可冲抵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不能冲抵公共基础选修课程学分和指定选修课程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10学分。
二、冲抵流程
1、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中选择“创新学分替代申请”,选择“申请”在界面中勾选冲抵课程类型和学分,并写清楚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提交。
2、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冲抵要求的审核通过。具体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创业管理”中进行审核操作。
3、本科生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复核,符合冲抵要求的,复核通过。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通知学生于2023年3月3日前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创新学分冲抵,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22年3月17日前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创新学分冲抵审核工作。
联系人:陈琎;联系电话:68752645。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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