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充分共享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武汉大学设立辅修专业以及辅修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部课程成绩GPA≥2.5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21级(含2020级五年制、八年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
学生攻读辅修必须跨学科大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
二、学分及学位
学生按时完成武汉大学主修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要求,且辅修课程学分完成时间与主修专业完成时间一致,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如学院要求高于25学分,以学院要求为准)以上,可申请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如学院要求高于50学分,以学院要求为准)并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大本字〔2015〕94号),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备注”,也可咨询开课学院)。
三、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根据学院要求进行报名缴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
2.学校没有开设双休日班的相关专业,学生须经开课学院同意后方可随班听课,通过选课获取规定课程学分。
注:跟班修读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自行选课,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缴纳学分费用,再将缴费收据交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登记并选课;未按此操作进行将引起课程类型和后期学分费结算的错误。
四、学籍管理
1.武汉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大本字〔2018〕2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认证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本科生院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认证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
3.若学生所修学分不足25个学分(或辅修专业证书要求学分),确因困难无法继续修读辅修课程者,可申请退出辅修学习。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课程转换,已修读的全部课程转为主修,学生不得选择部分课程进行转换。
4.转换后的课程记入成绩档案,参与总学分和GPA计算,原则上不冲抵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是否为跨学院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
5.若学生所修学分超过25个学分(或辅修专业证书要求学分),学生不得退出辅修学习,不得选择部分课程转换为选修课。
6.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费
每学分100元(具体缴费流程见各学院通知)。
六、报名程序
1.报名阶段
根据《武汉大学校内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2022-2023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确定报名专业,符合报名资格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报名。
报名操作流程: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辅修报名进入辅修报名界面,选择要报名的专业进行报名即可,在开放报名期间可以进行报名和撤销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9:00至12月12日16:00。
对超过人数限制的专业,由各招生学院按GPA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因招生名额限制,未录取者可在后期改报其它专业,具体时间随首批录取名单发布。
2.缴费及开课阶段
成功录取校内双休日开设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根据开课学院通知进行缴费并登记相关信息;
申请跟班修读的学生,经开课学院同意后,需填写《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校内跟班修读)》(见附件二),于下学期初到财务部缴费,将收据和《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修校内)》交开课学院登记。
3.选课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辅修课程一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核实收据后录入名单,学生不能在系统中自行选课。
5.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教材科购买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附件一:武汉大学辅修学士学位2022-2023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二: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校内跟班修读)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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