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通知 > 正文
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时间:2022-12-01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1210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遵照执行。

  一、遵守防疫规定。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及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落实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

  考试当天,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来(返)我省前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合理安排出行。请考生考前不要前往高风险区。外地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后,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当地社区报备。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四、接受健康检查。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状况承诺书》、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在入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体温异常,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复测仍不合格的,由考点疾控专家、防疫副主考进行研判,经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经研判不宜参加考试的,学校将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

  五、配合应急处置。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状况,由学校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天,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六、有序参加考试。入场时,考生按规定通道有序进入考场,保持人员间距。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迅速有序离场,不聚集喧哗和逗留。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请滞留省外或者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按要求完成连续3天核酸检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温馨提示:请参加考试的学生,考前每天按时做核酸检测,健康码有异常情况的及时申请转码。

八、重点事项:

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或参加【加考】,具体要求如下:

  1. 【退费】和参加【加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一经确认登记,不可更改。【加考】时间为明年春季开学后,具体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2. 【加考】不设置单独报名,仅针对本次因疫情无法参考的考生,于本次考前申请确定。

  3. 【加考】仅针对本次因疫情防控,未参加1210日考试的考生。参加了20221210日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无法加考。

请确定申请【退费】或者参加【加考】的考生于127日起,本科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1291700。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于121112:00前,将汇总表统一提交本科生院处理。请各考生和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超出规定时间,一律不受理。申请模板详见附件。

 

附件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2202212CET退费/加考申请表(考生填写)

附件3:退费/加考考生汇总表格(学院填写)

 

本科生院

2022121

 

Copyright © 2022 All Reserved 版权所有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