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答辩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进入评阅和答辩阶段,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8]21号)、《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通知》(武大本函[2021]35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抽检、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设计)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并明确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再次提交评阅。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
(3)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的;
(4)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5)由他人代写论文者;
(6)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
(7)有其他严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者。
2.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进行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每组应设有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
3. 答辩工作的组织
(1)答辩时间。2021届本科生的答辩工作应于2021年5月23日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答辩开始之前将答辩工作的安排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2)答辩组织。原则上应组织现场答辩,每个学生的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可以采用网络或视频等线上答辩方式。学院应做好线上答辩的申请、审批等资料备案。
(3)答辩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整理纸质答辩表决票,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其中答辩评分占总成绩比例不应低于30%,各部分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
各学院(系)根据以上原则自行确定各分项成绩占总成绩的具体比例,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应保持一致。每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定稿
2021年5月23日前,学生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定稿,完成《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指导老师完成论文及修改报告的审核;学院系应加强指导与督促。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
1.抽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2.抽检内容:包括抽检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抽查论文范围主要为2021年度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排位后5-10%的论文;抽检论文的过程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查重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成绩评定表、指导记录(不少于3次,学生填写,指导教师确认)、论文修改报告等。
3.评议结果反馈与论文完善:专家组评议完成后,本科生院将抽检评议结果反馈给各院系。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
学院应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的工作做好电子归档,线下完成的工作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纸质归档。
七、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
今年学校将继续开展2021年武汉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评分、成绩评定、抽检、提交论文修改报告、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
2.答辩表决票、抽检评分表见附件,其他评阅、答辩及抽检工作中涉及的表格均可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查阅。
3.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南211办公室,朱老师,电话68756866。
附件:1. 答辩表决票
2. 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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