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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 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时间:2024-05-14

(通讯员 黄佳慧)近日,本科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成立读书班集中进行了“党纪学习教育”。

本次学习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全体党员自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资料。

第二阶段为线下集中分享交流。5月8日下午,全体党员首先通过视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随后,方祥玉和赵熠同志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分内容。余艳、宋蓉、罗义成同志分享了他们的学习体会。

余艳同志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有助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推动精准问责;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

宋蓉同志表示,在学习中要明确学习目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才能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罗义成同志则结合大创项目和毕业论文专项工作实际情况,分享了他强化过程规范化管理,将政策与标准宣传到位,将流程与方法培训到位,将服务与便捷执行到位,让业务在流程中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守规则意识,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政策不走偏、不走样的经验。

线下集中分享交流结束后,全体党员同志还在线上分享了自己的体会。

方祥玉同志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深感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的纪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新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规范,我将以此为准绳,时刻警醒自己,确保言行一致,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学习,刘思维同志进一步消除了对《条例》的认识盲区,增强了遵纪守规上的彻底性、思想上的坚定性和行动上的自觉性。

余智涛同志认为,学习《条例》不仅要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转化为实际行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自我监督,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刘海琼同志表示,学习党纪让她更加明白,在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岗位及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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